茂名濱海新區新港片區加油加氣站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及公眾參與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府》(發改投資〔2012〕2492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的有關規定,廣東省粵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并進行公告,擬收集和征求公眾關于項目社會穩定風險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摘要
1. 項目名稱:茂名濱海新區新港片區加油加氣站
2. 建設單位名稱:茂名濱海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3. 建設地點:茂名濱海新區電城鎮茂名港大道旁
4. 項目簡介
項目規劃用地面積為7014.9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積626.1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80.47平方米。主要建構筑物包括:一座一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罩棚、一座一層混凝土框架結構站房、一座兩層混凝土框架結構輔助用房。安裝2臺4槍加油機與2臺6槍加油機;設置3個30立方米汽油儲罐和1個30立方米柴油儲罐,預留充電樁車位、預留加氫站、圍墻、給排水等附屬設施。
二、項目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茂名濱海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工 聯系電話:0668-5188303 郵箱:12866071@qq.com
三、承擔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機構名稱和方式
評估機構:廣東省粵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機構地址: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亞運大道1211號4號樓10樓1006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19306683090 郵箱:2575492303@qq.com
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
1. 對項目所涉及的風險調查、風險識別、風險估計等內容進行評估;
2. 對項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評估;
3. 對項目可能導致社會穩定風險的因素進行評估;
4. 對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評級,提出改進措施或項目實施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及主要事項
1. 本項目對當地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影響;
2. 本項目用地對居民個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響;
3. 本項目實施對當地社會穩定有何主要風險;
4. 公眾對本項目實施的態度;
5. 公眾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六、公告時間
2025年12月25日-2026年01月09日止,為期10個工作日
- 公告說明
1.公眾可以通過書面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2.自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實施單位或受委托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3.公眾對本項目如有社會穩定風險的建議或意見,可自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提出。
建設單位:茂名濱海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咨詢單位:廣東省粵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